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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金办理条件 专业操作
发布者:[ 公积金提取代办中介公司-公积金代办提取服务网 ] /更新时间:2025-06-28 22:11:54

成都公积金金办理条件,成都操作你了解多少?公积

在成都,公积金金的金金办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务,对于许多人来说,办理了解公积金金的条件办理条件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专业成都公积金金办理条件的详细介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成都操作

一、公积公积金金缴存条件

1. 城镇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金金职工,不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办理均享有住房公积金金缴存的条件权利。

2. 个体工商户: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户口的专业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成都操作自由职业者。

3. 进城务工人员:指户籍在农村,公积进入城镇务工的金金人员。

4.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 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公积金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期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3. 租房自住: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租房自住,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 离休、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6.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8. 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9.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10. 重大疾病: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三、公积金金贷款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金 6 个月(含)以上。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 具有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能力。

成都公积金金的办理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办理公积金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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